本团执委2010/2011规则:

1) 会议

a)任何缺席会议之执委必须在开会前通知本团主席,再将信件交给本团秘书,无例外。

b)信件须以公函方式呈现,并以电脑打印。

c)若是打印机发生故障,可将信件电邮至本团任何一位高层。该高层将帮忙打印该信件。

d)信件里列明会议日期、缺席者姓名、缺席者职衔、缺席原因、缺席者签署。

e)执委会有权罢免信件里所呈上不足成立的理由。

f)每位执委仅能呈交至多1封信件。

g) 信件需在会议前2天呈交。

h) 无故缺席会议的执委将得到一张由本团纪律委员会发出的警告信。

i) 屡次缺席会议而呈交信件者的执委将被本团执委会重新审查,以确认该执委是否适合继续成为执委。

2) 清洁活动

a) 清洁活动将于每一个月举行一次。

b) 2次无故缺席清洁活动之执委将得到一张由本团纪律委员会发出的警告信。

c) 任何缺席清洁活动者必须在活动前把信件呈交给本团主席。

d) 信件须以公函方式呈现,并以电脑打印。

e) 信件里列明活动日期、缺席者姓名、缺席者职衔、缺席原因、缺席者签署。

f) 执委会有权罢免信件里所呈上不足成立的理由。

g) 每位执委仅能呈交至多3封信件。

h) 3次呈交信件而缺席者将要亲自向执委会作个正面的交代。

i) 在进行清洁活动的当儿,执委须以安全为第一。

j) 执委不可以在清洁活动进行时,没有允许之下擅自离开岗位,一旦被发现本团将以纪律行动处置。如果有任何急事,可通知主席或顾问老师。

k)当进行清洁活动时,一定要遵守辅导团的规矩。

3) 得到2封警告信的执委将自动被本团纪律委员会冻结其职位,然后才由纪律委员会决定是否革除该执委资格。

4) 根据本团章程第35.1条章,本团纪律委员会有权针对本团某会员的言论、行为或行动上有违反、损害、不利或影响本会利益和名誉而冻结、开除会员资格或执行适当的纪律行动。

*注意:缺席信件的次数不包含病假(MC)与特别信件的次数。本团执委亦是本团会员的一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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